《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主题主线,提出了未来5年湖北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
未来5年,湖北省新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图为仙洪新农村试验区农民的幸福生活。 李晓祥摄
一是实现总量规模的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从1.5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从4000美元增加到6000美元;实现投资规模从1万亿元到2万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从1000亿元到2000亿元的跨越。
二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化发展。推动电子信息、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等5大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跨越5000亿元,带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10:47:43。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
三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湖北”建设,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十一五”期末降低16%、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重点水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四是实现民生显著改善的和谐发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0%,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五是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的创新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以上,进入全国前列,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显著增加。
六是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明显进展,增强中部发展的支撑与引领功能,实现振兴崛起发展。加快建设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自主创新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革创新等方面走在中部地区前列,自主创新示范功能、对外开放服务功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功能明显增强,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