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全部出齐。这些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在铁路、电信、金融、证券、卫生等领域都降低准入门槛,而且在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方面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必将在更高层次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改善市场投资环境。
发改委谈民资“玻璃门”:在铁路等领域做些实事
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
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未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来取信于民。
截至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这首先解决了实施细则的有无问题,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简称“新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