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新政亮相 保险支付不低于50%

引入商业保险“保大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医保新政昨日正式落地。

 

根据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未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将划出一定比例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这也意味着,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医保制度全面铺开。

 

合理控制盈利率 财政补助将提高

 

未来,各地方政府部门将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此外,各地将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招标人应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

 

在运营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大病医保商办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对于大病医保的筹资比例,此次只要求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并没有对具体比例进行统一规定。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医保基金收入中财政投入比重已达82%,未来财政补助仍有望提高。

 

参保人数超10亿 四大险企态度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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