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员
国之命在人心,反腐败乃民意所指,人心所向。反腐倡廉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反腐败不仅仅是党和国家机关的事,也是每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和全体人民大众的事。一个单位、一家企业、一所学校的衰败,往往不是来自于外部的竞争压力,而是来自于自身的腐败,尤其是“软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讲,“软腐败”更可怕,因为它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涉及面更广,危害性更大,抵制和反对更有难度。
一、何谓软腐败
“软腐败”是近年来民间(并非学界)提出的一个概念,即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被法律明确定义的“硬腐败”行为外的腐败行为,如失职渎职,不作为乃至乱作为等。
二、软腐败的表现及特征
软腐败具体可归纳为,一是用权不慎,带有独断性。如胡乱决策、变通执行、欺上瞒下、乱作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二是用权不廉,带有利己性。如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等;三是用权不公,带有随意性。如在选人用人上任人唯亲,在利益分配中优亲厚友,在工作责任上互相推诿,在公务消费方面随心所欲、铺张浪费,在工作服务时冷、硬、横、推,作风粗暴等。四是用权不正,带有消极性。比如精神颓废萎靡、得过且过,吹拍拉扯、投机钻营,不作为、慢作为、不负责,处事不正、不坚持原则等。拉山头,结帮派,搞内讧,缺乏奉献精神、牺牲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精神。
三、软腐败的危害
软腐败就像“臭豆腐”,嗅起来臭,吃起来香。对别人搞软腐败看在眼里不爽,自己搞软腐败却不知不觉,甚至津津乐道,有滋有味。由于软腐败牟利动机不够明显、表面情节不够严重、惩戒规范不够明确,是无形潜在的,人们往往容易忽略软腐败带来的危害。实质上软腐败相对于硬腐败而言,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容易带来持久、深重、宽广的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软腐败的发生面相对比较广,如果不重视、不注意,危害会很严重,往往比一些违法案件的影响还要更广泛、更深层、更直接。
反腐败的实践证明,软腐败是工作作风的毒化剂,是腐败意识的滋养液,是孕育硬腐败的母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软腐败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根除,就会产生“破窗效应”,让政策权威和纪律尊严受到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反对,从严治理、力求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