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综合消息 (记者 刘胜怀 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国将采取10大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实施意见》从准入条件、产业扶持资金扶持、政策参与、科研支持与鼓励、融资政策、商业模式、服务支持等十大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称,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服务和引导。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两者的结合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秘书长陈庆振强调,“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关乎企业未来的发展,《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一系列措施,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据了解,目前民间资本在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投资力度比较大,在许多细分行业还取得了竞争优势地位。应该说与其他行业相比,目前民间经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参与程度较高,发展势头良好。
为了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国家发改委方面表示,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协调,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扶持计划、招商引资、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