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丽江山 醉美绿林”歌词征集大赛公告

绿林山景区是1988年和张家界、九寨沟一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大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现开发有美人谷、鸳鸯溪漂流、绿林寨、空山洞四大景点。为更好地展示绿林山景区优美的自然风光及厚重的历史文化,让更多的游客了解绿林、走进绿林、爱上绿林,特面向社会举办此次“秀丽江山 醉美绿林”歌词征集大赛,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信科教集团
承办单位:广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绿林山风景区)
二、参赛范围
所有自愿遵守本方案的个人、组织,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三、大赛事宜
(一)参与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报名邀稿与自发投稿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邀稿:有意参赛者可在报名期内提交自己的真实简历及以往作品至活动指定邮箱,主办方将选取部分报名者赠送绿林山风景区门票,邀请其前往景区采风,采风结束后在活动截止时间前提交自己的原创作品。
2、自发投稿:有意赛者也可在活动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自己的原创作品至指定邮箱。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其中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30日。
(二)作品要求:
1.歌词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紧紧围绕主题,准确反映绿林山风景区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展示景区形象,讴歌景区魅力。
2.作品要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突出绿林文化元素,朗朗上口,便于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3.本次参赛歌词必须是未在任何评选中获奖或未公开发表、出版、表演的原创歌词,坚决杜绝作品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方法
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出6首优秀歌词,并在景区官网上公开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首,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首,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3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若参赛作品数量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相应奖项可空缺。
(五)投稿要求
1.投稿时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每人最多只能报送2首作品。
3.来稿以电子文本方式投稿,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秀丽江山 醉美绿林歌词征集大赛”标识。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联系方式
指定邮箱:2363009150@qq.com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508621082
四、相关说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主办单位所有。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除其提交的参选作品获得相应奖励外,不得就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创作、相关权利的转让以及主办单位对其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使用和利用等事项要求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信科教集团和广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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