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万汇城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文件

广信万汇城高低压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GXWHC-201705-D011  

 

 

 

      人(盖章)武汉田子民族文化村游乐有限公司  

 

                  20170605

 


投标授权委托书

 

武汉田子民族文化村游乐有限公司:

委托方(公司名称)                    自愿委托受托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就广信·万汇城项目的高低压配电工程投标事项,进行领取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与标书等工作。

委托方在此声明:该受托人为本公司的唯一代理人,我公司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签名文件等负全部责任。不同意受托方的委托代理权转托给第三方。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字)之日起至招投标事项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盖章):(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签名:

 

20176 

 


一、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广信万汇城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2

项目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4

3

招标方式

(凭招标人统一模板的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4

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257441.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3101.52M2。框剪结构地上最高27层,地下1层、局部2层。

5

招标范围

广信·万汇城供电施工的“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公变(一户一表)、专变(专电及土建通道)施工,并一次性通过电力部门验收等。

6

工程施工工期

1、写字楼、商场及商业街两部分的工程实施:土建工程、安装、挂表、通电等工作确保2018530日前全部完毕。

2、住宅工程实施:土建工程、安装、挂表、通电等工作确保2018530日前全部完毕。

投标人依据自身实力,可以提前完成的,按实际情况编制实施计划。

3、以上施工工期投标单位可自报施工工期。

7

送电时间

确保2018530日通电。

8

承包方式

1、一户一表、专变及土建通道的“交钥匙工程”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须同时上报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

2、一户一表、专变及土建通道的“交钥匙工程”: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所需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品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包运输、进出场、吊装、安装、总包配合(2%)、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临时设施、用水用电、社会环境、现场环境及障碍、调试、检测、配电房标准化施工、包送配电、包办理一切手续(所有用电手续及涉及的规划,道路开挖、占用、修复补偿、协调、施工许可,通道占用或建设)包一次性通过供电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工程接火送电(含应向供电公司等电力相关部门直接、间接缴纳的所有费用)、包相关竣工资料及备案等,完成本项目“交钥匙工程”正式送电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施工内容及费用。

9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验收通过,且不影响整体工程评优(如有)。

10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 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资质,且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

12

专业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安装建造师资格,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在岗。

13

计价方式

按照施工图纸、招标书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须同时上报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方式自主报价。

14

 

投标报价及结算

l  一户一表公变全费用综合固定清单单价包干(建面单价130/M2为拦标价,高于拦标价部分投标人自理,低于拦标价部分投标人可获得差额总价的50%的奖励。

l  高压(含配电房照明)专变(含总包配合管理费)及土建通道,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

l  结算价=中标价+变更签证-未完成或不需完成部分。

l  住宅等公变为第一部分,写字楼、商场及商业街等专变为第二部分,土建通道为第三部分分开报价。

l  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按清单进行报价。

15

授权委托书

1、有效时间: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含)至截标时间(含);

2、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虚假投标,投标按废标处理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不接受受托方的委托代理权转托给第三方。

16

领取标书时间

凭招标人统一模板的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0605日至2017060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照常休息;费用:0/份;

17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由投标人公对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交纳;并将票据复印件装于投标函文件中;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入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田子民族文化村游乐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15616433541R

账号:4200 1147 2370 5000 0310

行名:建行武5汉华泰支行

电话:027-81652897

备注: 项目名称:广信万汇城

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14

18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201706261630

19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自拟,但不得低于150万元(不接受保函)

20

支付方式

1、投标人自拟;

2、住宅等公变为第一部分,写字楼、商场及商业街等专变为第二部分,土建通道为第三部分分开支付。

21

发票

  11%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文档:正本份,副本份;

2、电子文档:技术档份,商务档(含价格及付款方式)份;

2、电子文档须严格随纸质文档分别封装,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2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

24

投标答疑

2017061615时前

25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且对踏勘全部结果(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采用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资料所作出的结果)均自行负责。

26

招标文件发售及递交地点

  点: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209

联系人:王崇亮      电话13317174636

咨询人:马        电话13377889656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书同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互为补充,冲突的地方以最终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必须遵守招标人规定的有关事宜,按时参加有关的各项活动,否则按自动中途弃权处理。活动和日程若有变动时,招标人将提前24小时通知,各投标人也应予以接受。

3 中标单位如为外地单位(非注册在湖北省),须在10天内办理好外地单位来汉资质备案等相关手续工作。

4、招标人将会充分考虑品牌等级的差异,且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一、投标须知

1.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争。

1.1.2 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由建设部颁发的”10KV输配电总承包资质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 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资质,且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

()、市质检站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年内有2个以上类似工程(每项工程1000万元以上)案例。

1.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1.1.4相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1.2 投标单位收到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它资料后应认真审阅,对不清楚或有疑问者,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答疑时向招标单位提出。

1.3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所做的补充修正解答均视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1.4 投标单位所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相关图纸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一旦递交投标书将被视作投标单位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现场情况和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标书原始文本,任何非正式改动、补充或注释将不被认可。

1.5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书,这种修改和撤回应以书面补充文件的方式,送达招标单位。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及资料(除资质证书原件外)概不返还。

1.6 投标书封面、投标书及报价单需加盖法人公章,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 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书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法人公章,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方式,电子文档:技术档壹份,商务档(含价格及付款方式)壹份;电子文档须严格随纸质文档分别封装,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1.8招标单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单位在授标前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任何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向任何投标单位作任何解释。

1.9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1.10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单位拥有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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