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万汇城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招标文件

 
广信·万汇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招标编号:GXWHC-GW-201709-D021
 
 
 
 
 
   
 
 
 
  招  标  人(盖章)武汉田子民族文化村游乐有限公司  
 
    招  标  时  间        2017年09月07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广信万汇城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2
项目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4号
3
招标方式
邀 标(凭招标人统一模板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4
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257441.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3101.52M2。框剪结构地上最高27层,地下1层、局部2层。
5
招标范围
广信·万汇城区域内道路、雨、污排水管道等施工的“交钥匙工程”,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
6
工程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7
承包方式
1、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的“交钥匙工程”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须同时上报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
2、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的“交钥匙工程”: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所需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品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含相关保险)、包运输(含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进出场)、吊装、安装、开挖、回填、场地障碍清除、总包配合(2%)、管理、利润、规费、税金(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地内雨水的排除、用水用电、社会环境、现场环境及障碍、启动、调试、检测、包办理一切手续(含所有相关手续及涉及的规划、工地及工地周边相关强弱电电缆光缆网(含军用光缆网)、市政、城管等主管单位协调、道路开挖、占用、修复补偿、协调、施工许可,通道占用或建设)、包一次性通过排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工程排水(含应向相关部门直接、间接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用、包相关竣工资料备案完成、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完成“交钥匙工程”正式验收并交付使用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施工内容及费用。
8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验收通过,且不影响整体工程评优(如有)。
9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11
专业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在岗。
12
计价方式
按照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量、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按照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须同时上报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方式自主报价。
13
投标报价及结算
结算价=中标价+变更签证-未完成或不需完成部分。
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清单并依照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14
 
授权委托书
1、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虚假投标,投标按废标处理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不接受受托方的委托代理权转托给第三方。
15
领取标书时间
凭招标人统一模板的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照常休息;费用:0元/份;
16
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2017年09月22日16: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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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答疑
2017年09月19日15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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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1、投标人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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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11%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文档:正本份,副本份;
2、电子文档:技术档份,商务档(含价格及付款方式)份;
3、电子文档须严格随纸质文档分别封装,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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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
招标人自行安排,综合评估法评标。
2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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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且对踏勘全部结果(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采用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资料所作出的结果)均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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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及递交地点
地  点: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209号
联系人:王崇亮      电话13317174636
咨询人:马  军      电话13377889656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书同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互为补充,冲突的地方以最终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必须遵守招标人规定的有关事宜,按时参加有关的各项活动,否则按自动中途弃权处理。活动和日程若有变动时,招标人将提前24小时通知,各投标人也应予以接受。
3、 中标人如为外地单位(非注册在湖北省),须在10天内办理好外地单位来汉资质备案等相关手续工作。
4、招标人将会充分考虑品牌等级的差异,且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一、投标须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争。
1.1.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二)、三年内有3个以上类似工程(按施工面积)案例
1.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1.1.4相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1.2 投标人收到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后应认真审阅,对不清楚或有疑问者,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答疑时向招标人提出。
1.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所做的补充修正解答均视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1.4 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相关图纸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一旦递交投标书将被视作投标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现场情况和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标书原始文本,任何非正式改动、补充或注释将不被认可。
1.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书,这种修改和撤回应以书面补充文件的方式,送达招标人。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及资料(除资质证书原件外)概不返还。
1.6 投标书封面、投标书及报价单需加盖法人公章,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 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书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法人公章,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文档:技术档壹份,商务档(含价格及付款方式)壹份;电子文档(不得设密能正常打开)须严格随纸质文档分别封装,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1.8招标人有权接受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授标前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任何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向任何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1.9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1.10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拥有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二、招标范围内容
2.1工程概况
    广信万汇城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4号,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由地下一层、地上最高27层高层住宅、写字楼、商业街组成的综合商住,地下室一层。
2.2招标内容及其范围:
2.2.1广信万汇城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施工图纸  
2.2.1.1投标人须仔细核实施工图,并标书中提供相应深化方案,中标后,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交在原设计基础上深化完善的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并认可。
三、投标报价要求
3.1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方式报价。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向总包单位缴纳配合、管理费用、因本工程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费用、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由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的因素、任何市场价格变动或国家政策、法律的调整而变动。
3.2 结算价=中标价(全费用综合固定包干总价)+变更签证-未完成或不需完成部分。
3.3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技术资料分系统分项计算工程量分项报;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应分别列明所含人、材、管理费。  
3.4招标人在签约后如发现广信万汇城区域内道路及市政管网主要设备及材料高出市场价时,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自行采购招标人订购的设备及材料运达现场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与招标人一起验收设备及材料招标人中标人设备及材料供应商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设备及材料正式移交中标人管理,中标人承担管理责任,并负责按设计图要求安装,配合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做好设备调试工作。上述设备运达现场必须直接摆放到安装位
3.5 广信万汇城区域内道路及市政管网的“交钥匙工程”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须同时上报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
3.6 承包方式为“交钥匙工程”: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所需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品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含相关保险)、包运输(包含但不限于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进出场)、吊装、安装、开挖、回填、场地障碍清除、总包配合(2%)、管理、利润、规费、税金(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地内雨水的排除、用水用电、社会环境、现场环境及障碍、启动、调试、检测、包办理一切手续(含所有手续及涉及的规划,因本工程与周边相关强弱电电缆光缆网(含军用光缆网)、市政、城管等相关主管单位协调、道路开挖、占用、修复补偿、协调、施工许可,通道占用或建设)、包一次性通过排灌及其他部门的验收及工程排水(含应向相关部门直接、间接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用、包竣工资料备案完成、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完成“交钥匙工程”验收交付使用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施工内容及费用
3.7 现场办公室、生活、材料、半成品堆放场地、施工临时水电等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8 施工过程中,如中标人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修改所需设计、施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不得影响工期。
3.9合同签订后若因设计变更,则变更部分工程按实结算,其它不作调整。
四、踏勘及答疑
4.1投标人应对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实地情况等认真审核确认;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下管网、周边相关强弱电电缆光缆网(含军用光缆网)等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踏勘结果须自行负责(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对踏勘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意见等不负有任何责任)
4.2投标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投标人在收到答疑后若仍有疑问应在两天内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截止日期为2017年091915:00时
五、投标截止期
本次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迟于截止时间所提交的投标标书将不被接受。
六、投标文件组成
技术标:(非原件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6.1 投标书(见附表)
6.2 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统一模板原件)
(凭招标人统一模板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6.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4企业资质、资格证书
6.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6年安装实例
6.7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最后通电时间的相关承诺
6.9 总体进度计划方案
6.10 施工组织方案
6.11 主要机械设备表
商务标:
6.12 售后服务年限及技术支持方案
6.13详细计价书、计价汇总表、最终报价书
6.14 其它有关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0元
八、付款方式
8.1投标人自拟,招标人将充分考虑并作为评标打分依据;
九、双方责任、中标人式与结算方式
9.1 招标人责任
9.1.1 招标人负责指定广信·万汇城内供施工用电源、水源接驳位置。
9.1.2 因经营和使用的需要,招标人需变更设计时,应提前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9.1.3 审核中标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周报表,并按时向中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9.1.4 招标人应在现场组织工地施工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9.1.5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办理竣工结算。
9.2 中标人责任
9.2.1 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对接、报批、验收等事宜,完备与施工关的所有合法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9.2.2 中标人必须确保招标人指定的日期通过相关部门的一次性验收。
9.2.3 施工区域内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9.2.4 承担供施工用电源、水源自接驳位置接至应用地所需水喉、电线等用具的材料人工费用,并承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
9.2.5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派驻本项目专职负责人并由招标人认可,施工期间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并参加每周监理例会,若出现不服从管理现象,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并予以处罚;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招标人、监理审核。
9.2.6 必须严格按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而擅自更改的工程,中标人必须返工,由此产生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拒不返工的,招标人可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
9.2.7 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
9.2.8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保持现场清洁、器材堆放整齐和道路畅通,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否则招标人派人清理后按工程量双倍处罚,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2.9 做好交界工程的管理,抓好交界工程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9.2.10 为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劳工保险及其它保险由中标人自行购买,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总金额内,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另行收费,在施工期间有任何意外发生而导致罚款及不良后果等,中标人须自行负责,概与招标人无关。
9.2.11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内外的余土和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若中标人未清理施工现场,招标人派人清理后按工程量双倍处罚,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2.12 在施工中,由中标人本身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2.13 在施工中,所涉及的现场财产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及防火、防盗,包括与当地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一切衔接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2.14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周向招标人提供一周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
9.2.15 中标人因需由地面运送材料、工具等至施工地点,在运输过程中,中标人须保护招标人及他人财物,如有破坏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2.16中标人已对该工程所有图纸及其它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实地进行了考察,确定该工程报价没有遗漏,如发现任何漏项均由中标人完成施工并承担费用。
9.2.17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到工地围墙内现场,到达工地现场后的装卸、开箱验收后的保管、二次运输、吊装及现场就位机相应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有丢失或损坏则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3结算方式
9.3.1工程结算方式
9.3.1.1  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结算:
   结算方式:结算价=中标价+变更签证-未完成或不需完成部分。
   注: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在合同中已确定的全费用综合固定总价包干及各项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将不因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实施期间任何价格变动或国家政策、法律的调整、中标人在投标时少报漏报部分工程量等而进行调整。
9.3.1.2 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的中标固定总价报价中的工程项目均视为中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招标文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有漏项则视所漏部分为中标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中或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此项服务工程量除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确认可调整的设计变更外其它均不再进行调整。
9.3.1.3 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中的工程量按实进行调整。
9.3.1.4  招标文件要求的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即现场签证增加工程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08年武汉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按实进行结算,综合单价采用与合同中项目相同的,按已有的固定综合单价执行,与合同中项目不相同的,先由中标人(中标人)报送综合单价分析,经招标人(建设方)审核后,按招标人(建设方)审定的固定综合清单单价执行。
9.3.1.5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市场上的物价价格波动情况,合同总价一经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会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行情变动而做任何调整(市场价格行情变动包含但不限于: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等)。
9.3.2  措施费
9.3.2.1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到工地围墙内现场,到达工地现场后的装卸保管、开箱验收后的保管、二次运输、吊装及现场就位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免费进行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则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如定货后,部分设备可用塔吊吊运,则将该部分设备的吊运费与塔吊吊装费的差价予以扣除
9.3.2.2措施费项目须计入合同固定总包干价,并含在全费用综合清单单价中,在施工过程中其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组织设计改变等无关不予调整费用。
十、其它事项
10.1 施工合同不允许转让、转包中标人不得分包本工程整体或部分工程。
10.2 投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
10.3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建设单位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人员,投标人应在一周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充胜任人员到岗。
10.4 工程质量如不能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通过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则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技术及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及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11.1、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服从总包方的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保证所有管线按综合工序施工。
(2)、中标人应与土建总包及其它专业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所有管线的碰头及交叉施工等问题,不允许发生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现象发生,中标人应提供便利给相关单位。
(3)、中标人必须依据总包的总计划,编制自己承包范围之内的施工组织计划。
(4)、招标人有权更换中标人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
(5)、中标人在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建设方)和监理同意。
(6)、总包工程质量为拟创黄鹤杯奖工程,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创黄鹤杯奖的要求。
    (7)、本工程施工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规范要求:
   其他现行的有关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以上标准、规范均应按照最新版本执行,所有材料必须采用国优产品。
11.2、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质量技术要求 
(1)、小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选用品牌表
序号
名称
仅限于如下于品牌(厂家)
1
排水管PE
金牛
注:1、招标人将会充分考虑品牌等级的差异,且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2、型号及规格:详见施工图。
注:1、中标人在采购之前,应至少提前30天,向招标人提供以上优质产品样品,经招标人工程师代表书面签字认可后方能购买,同时,应有厂方出具的出厂清单、出厂证明、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有关材料使用前,必须按规定送检合格。未经认可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擅自使用的一旦发现,除无条件拆除 返工外,并按该设备、材料价的50%处以罚款。
(2)、招标人有权随时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几次从现场搬走认为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工程质量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3)、招标人按时向中标人提供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及产品合格证和相关资料。
11.3、竣工验收
(1)、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货到现场的开箱记录。
(2)、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报告记录。
(3)、中标人必须提供单项及联动调试的详细记录报告。
(4)、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及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工程承包范围内非甲供设备的《设备使用手册》及相关资料,并报监理及总包审核。
(5)、施工单位应对设备装置,在保修期内全面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维护和操作正常,并进行定期维修及保养。
     十二、施工设计图纸、清单量及其他
1、广信·万汇城区域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电子版1套;
2、其他应提供的文件,电子版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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