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万汇城商业装修施工承包工程招标文件

广信·万汇城商业装修
 
施工承包工程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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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武汉田子民族文化村游乐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现对广信·万汇城商业装修施工承包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专业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信·万汇城商业装修施工工程
项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4号
工程规模:商业楼装修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交社会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内的财务报表以及资信证明。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证);
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5、2016、2017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三项及以上单项装饰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本工程施工面积的专业承包业绩;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书面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在服务期内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信·万汇城商业楼装修施工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2、请投标人于2018年06月22至2018年7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209室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相关证件。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0716 16:30
七、招标人:武汉田子民族文化村游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崇亮             电  话:1331717463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广信·万汇城商业楼装修施工承包工程
2
建设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4号
3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57441.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3101.52M2。框剪结构地上最高27层,地下1层、局部2层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价包干(须报各分部分项及设备清单包干价),中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直至完成本“交钥匙工程”的全部费用(不含总包配合费)。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并一次性交验合格。
6
招标范围
广信·万汇城商业楼装修施工(交钥匙工程)。
7
工期要求
商业楼装修施工工程开工日期:预计2018年07月31日开工,以开工令为准。每栋为:90 日历天。需楼栋流水作业,总工期在3个月.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工程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
10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金
0元。
12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踏勘。
13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市级安全优良施工现场,市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14
招标文件发售
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 费用:1000元/份
地点: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209号
联系人:      电话   
15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209室
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6  下午16:30
16
投标文件份数
1、文本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交商务和技术各一份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U盘或光盘电子档(不得设置密码,并可打印),并做好醒目标记。
17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结束后60天内。
18
开标、评标
招标人自行安排,综合评估法评标。
19
履约保证金额
另行商定。
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1
封标分类
严格按照商务标(凡涉及价格及付款方式内容)和技术标分别封标(电子档随纸质文件一起同类分别封标),否则视为废标。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招标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项目概况内容
项目名称:广信·万汇城商业楼装修施工工程
项目地点: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广信·万汇城商业楼装修施工。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楼装修整体内外施工、装饰材料部件等运输及力资、工程维护、装饰装潢环保检测、人员培训、备品备件、验收以及为达到完成“交钥匙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
4.本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内容自行计算。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包干总价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2)不含商业楼装修施工与主体施工单位的总包配合费;
3)本工程按照工程量清单工料单价法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综合考虑图纸及规范中含的工作的费用,除了合同另有规定(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招标规定的全部责任(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装饰成品或服务以及需完成的工作),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维护、调试、验收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还应包括:
    ①本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日常检查所产生的配合费用。
    ②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即被认为己清楚并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工程范围、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楼装修施工所需而设计施工图图纸未标注的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其他有关联的措施、现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周围社会环境、现场交通道路、地理环境)、材料价格变化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产生相关的各种检验、调试、成品包装、相应配件、专用工具、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现场清理、验收等的费用,即达到完成“交钥匙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等(总包配合费除外)所有费用。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勘察为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6.投标授权委托
6.1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且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保密封存,不退还给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告诉每个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报价说明
1、关于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的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总价包干报价(须同时上报综合包干单价),中标后视为对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认可,后期将不予调整。投标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施工图、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时,包括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施工图、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
2、关于主材品牌的说明
商业楼装修(施工工程主材设备投标单位按如下品牌进行竞争报价不得低于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品牌的等级:
(1) 电线品牌:“飞鹤”(二厂
(2) 线管品牌:“金牛”、“联塑”;
(3) 瓷砖品牌:“东鹏”、“马可波罗”、“亚细亚”;
(4) 开关面板品牌: 罗格朗”、“西门子”、“飞利浦”;
(5) 石膏板品牌: “杰科”、“可耐福”;
(6) 乳胶漆品牌:“多乐士”、“立邦”、“华润”;
(7) 油漆品牌:“多乐士”、“立邦”、“华润”;
(8) 木芯板品牌“金汉”、“福汉”、“鹰冠”;
(9) 灯管品牌:“佛山照明”、“三雄极光”、“阳光照明”
注: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厂家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产品数量,规格,名称)和售后服务承诺。
3、关于施工图内工程的综合清单包干单价的说明
投标人的报价应基于投标人自身的技术水平、能力和对市场的了解,按照分部分项综合清单报价。
以上投标报价均为含税发票报价,中标人每次收款前须向招标人开具正规税务机关及招标人财务部门认可的10%增值税专用发票。
3.1本工程采用施工图范围内的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可能导致施工图内总价调整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并将可能导致总价调整的全部风险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包含现有的投标报价中,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施工图由招标人提供,施工图上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及数量等是全体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的共同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除设计修改外工程量不作任何调整。
3.3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包括少报、漏报工程量),在合同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4 本工程中规定的及组织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都应包括在施工图所包含的各项目中,施工图范围内应由投标人承担而在施工图中未详细表达出的施工项目内容,或按照相应规范必须完成而施工图中没有或没有必要表达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除“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之外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3.5 投标报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含但不限于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配合费、其他(运杂费、卫生清理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物价上涨及政策性调整风险等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本项目通过政府消防质量检测部门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3.6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审查的权利。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报价相对于市场价格严重不平衡和不合理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对明显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单价进行适当调整,使其趋于平衡或直接对其不平衡的投标单价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得拒绝。
4、关于工程变更部分工程造价调整的办法说明:
4.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除经招标人批准的变更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本工程当发生设计变更时价格按如下调整:①按招标人规定程序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更换及其他工作量增减的价款调整。②招标人规定的程序是:施工中投标人认为已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更换及其他工作量的增减等可调整价款情况的,应在7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调整依据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招标人工程部、合约审算部、审计部及招标人工程师,招标人认为该项调整符合合同约定的应签署同意意见,后由招标人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招标人公章予以确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程序办理,视为未发生价款调整事项或该项变更不涉及价款调整)。③价款调整原则是:合同中已有或类似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合同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变更工程价格。
4.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投标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3 工程师不同意投标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4.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4.5 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自行保管,自行考虑报价,但必须注明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且须符合武汉市相关部门的检测及验收要求。投标人如未明确材料和设备品牌,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指定任意材料和设备品牌,若出现价格差异招标人视为已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做调整。
5、现场踏勘费用: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踏勘,对所有影响报价的情况进行考虑,并计算进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签证、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6、水、电费用:招标人负责为投标人协调施工用水、用电接驳事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招标人不能提供生活居住场地及生活用水、用电接口的,投标人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7、施工中可能出现垂直运输机械不能使用的可能,需充分考虑材料运输等问题,该配合费已含在合同内。
8、施工中需加强成品保护,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需自行负责。
9、施工中若需甲方及其他总、分包提前完成的工序,要求提前25天内书面提出。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文字均使用  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组成
1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2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企业概况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类似本项目工程业绩(也可列正在施工类似项目的业绩,均提交所签承包合同的复印件);
(6)质量、工期、安全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7)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后附(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班子成员的岗位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及工程经验的证明资料等。
(2)项目经理简历表后附(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
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等(复印件);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单(复印件)等。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证明等)。
11.2.6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函;
11.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或横道图)
(5)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6)物资、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
(7)劳动力安排计划;
(8)保证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11.3.2拟分包项目情况
11.4 商务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总价;
(3)总说明;
(4)报价汇总表;
(5)项目报价汇总表;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7)主要材料价格表;
(8)投标摘要一览表;
(9)其他。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按其顺序编排,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结束后60天内期限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3.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3.3.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3.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严格按照商务标(凡涉及价格及付款方式)和技术标分别封标要求密封的。
13.3.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13.3.4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4.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
14.1 投标人须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2 投标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4.3 投标书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用A4规格分别装订成册。
14.4 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另做补充投标文件并密封,开标时同时报送,相应内容,以补充投标文件为准,且必须盖上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7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4.8 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各做一个内层包装。并另附投标函或投标函附录,单独用一个信封密封。分别在内层或信封包装上标明“商务标”、“技术标”和“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字样,然后合封在一个外层包装内。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商务标”一份、“技术标”一份,共二份。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
15.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5.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  标人。
 
、授予合同
17.   中标通知
17.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当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7.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8. 合同的签订
1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的承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8.2  中标人如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如果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还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选择将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重新招标或者停止招标。
18.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部分  施工技术要求
一、 图纸及技术规范
1、施工图纸采用:经招标人确认发放的广信·万汇城商业楼装修施工图纸。
2、技术规范:符合现行的所有装饰装修相关规范。
工期要求:90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不得影响广信·万汇城交房计划。
二、 技术要求
1、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含进度计划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内部审核、签章,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审查后方可实施,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2、严格材料管理,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确保质量合格,材料及设备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涉及到消防产品必须经公安消防主管部门备案合格、涉及到健康安全的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涉及到结构安全的应进行复试检验,随机抽样、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以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用以施工,立即清出施工现场。
3、严格工序管理,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严格履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方验收,不得覆盖、不得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必须提前壹周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方现场代表按时到场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方代表、施工方代表三方代表共同签字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覆盖、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留存书面文字及数码影像资料。验收、结算资料及其它签证资料必须与实体工程进度一致,资料滞后,不予补签。负责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三、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要求,所有商业楼装修工程质量需满足发包方、物业方、总包方的移交标准,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执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工作面划分:
甲方及总包方:1、顶、地面为原砼面;2、墙面为加气块墙面;3、门窗预留洞口(连廊处门由甲方分包);4、弱电由甲方分包完成;5、强电、预留埋管道完成。
乙方:1、施工完成;2、按照甲方划定的工作面施工完成;3、负责完成施工后的美化工作(含洞口修补等)。
四、安全生产要求
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安全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现场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按规定配齐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3、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严格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箱一机一闸、TN-S接零保护”。
五、文明施工要求
1、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达到合格标准;
2、服从建设方总体安排,按批准的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在指定位置搭设临时办公、作业、生活设施,临时房屋统一采用镀锌隔热彩板搭设。材料、机具及设备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有序堆放、不得占用场内道路;
3、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经现场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直排湖内。建筑渣土清运必须用密闭装置运输到有关部门指定位置倾倒、填埋,严禁倾埋湖泊水域;
4、施工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六、竣工资料要求
按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B42/T503-2008《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要求提供完整施工验收竣工资料六套。
 
  第四部分  图纸(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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